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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12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923

各相关教学单位:

根据《教师课程教学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128 号)文件的有关精神,为表彰及奖励师德高尚、胜任教学、潜心育人、评估评价好,在专业、课程等教学改革、建设、管理中业绩显著,积极推进“课堂革命”,推动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小班化研讨等模式创新,探索智慧教学,为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根据校师发字[2018]7号的通知,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弘扬立德树人根本要求,坚持“课程教学评估优秀是门槛、改革与建设业绩是标杆、教学示范是关键”的明确导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贯彻“综合评定、业绩优先、导向明确、标杆引领”的评选原则。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院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及独立承担一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专任教师)。

(二)专任教师参评基本条件

1.近三学年,每年必须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创新与改进教学模式,推进“课堂革命”,成效显著;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教学发展、专业认证(评估)中取得显著成绩或标志性成果。

22017-2018学年课程教学评估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均为良好以上,且至少一门优秀。

32017-2018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至少三门次)均为优秀;或近三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每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一门次课程为优秀;或近五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其中四年每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一门次课程为优秀;或2017-2018学年开展智慧教学实践,取得显著成效,在校内产生影响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为优秀。

4.申报教学优秀一等奖和教学创新奖的教师须在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前,面向全院开设教学观摩公开课或教学专题讲座。

5.在满足1-4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支持:

1)落实立德树人,积极投身班主任工作,所在班级学风好、成绩优秀;

2)指导学生开展科创训练与竞赛,学生成绩突出,有高水平论文发表、专利授权或科技获奖。

3)积极投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育改革、成果申报等工作,成绩突出。

4)其它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特别贡献者。

 

三、名额分配

1.教学优秀奖:基础性名额14(不含教学创新奖和教学管理奖),一等奖推荐名单由评审委员会择优推荐。教学创新奖和教学管理奖由学院另行推荐。

2.除教学创新奖外,教学优秀奖不得连续申报,至少间隔1年以上。

 

四、时间安排

11114日前的工作:

1)学院完成评审细则制定并上报教务处备案。

2)组织专任教师在线填写《教学业绩测评表》(详见附件5)、《教学优秀奖申报表》(详见附件6)、《教学创新奖申报表》(详见附件7);组织教学管理工作者填写《教学管理奖申报表》(详见附件8)。网址: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上办事大厅(http://ehall.nuaa.edu.cn/taskcenter--(教学优秀奖、创新奖申报表)。

3)学院安排专人对申报者填写的内容进行初审,组织专家组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及上报评审结论。

21117日之前将纸质上交至学院教学办(A18-503),电子版发送至hkyhjxb@nuaa.edu.cn邮箱。

312月中旬,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进行审定并发文公布。

 

五、工作要求

1今年教学优秀奖、教学创新奖的申报试行线上申报方式,同时所有申报教学优秀奖、教学创新奖的教师均须填写教学业绩测评表

2.未在规定时间开设教学观摩公开课、教学专题讲座的教师,取消其参评一等奖资格。近三年内在全院作过“名师讲坛”、“院长论教”、“教授论教”、“青椒论教”等教学专题讲座或主题报告以及智慧教学观摩公开课的教师可不作要求。

 

六、其他

1.本文中“近三年”系指20159月至20188月,“近五年”系指20139月至20188月。

2.本次工作联系人:

胡挺,电话025-84895896邮箱hkyhjxb@nuaa.edu.cn

3.未尽事宜,请参阅校师发字[2018]8号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

1.教学优秀奖评选名额分配表

2.教学优秀一等奖推荐条件

3.教学创新奖推荐条件

4.教学管理奖推荐条件

5.教学业绩测评表

6.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7.教学创新奖申报表

8.教学管理奖申报表

 

航空宇航学院

2018118

附件1-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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