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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4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207

各系、所: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附件1)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中的申请条件的专任教师。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德才兼备,业务精良,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3. 申请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函派出时间应在201941日至2020630日之间)

  4. 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5. 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其它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请留学身份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311日以后出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 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811日以后出生)。

  3. 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1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 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三、派出渠道

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资源,教师可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或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五、申请程序

  1. 申请人网上报名。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managerlogi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申请受理时间为201915日至110

  2. 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并按要求于1月10日前准备书面材料提交学院。

  3. 基层单位审核。依据申请基本条件第一条内容,对申请人进行重点考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并对材料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4. 基层单位上报书面材料。请各单位于2019110前将下列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1)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套(A4正反打印,本人签字、贴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请所在单位就推荐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推荐意见)。

  5. 学校审核与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于120日上报留学基金委(115日后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问题也将不可更改)。  

  6. 评审与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见《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第四项),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93月底公布,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0630



六、注意事项

  1. 根据2019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  

  2. 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3. 申请人如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特别是国家重点、重大项目的,申请时科研项目应正常在研。因科研项目研究进度严重滞后造成留学项目无法按期派出的,学校将不予批准延期派出。

  4. 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安排好申请人教学科研工作,按照选拔条件和时间节点,做好推荐工作。  


学院联系人:储瑾蓉  联系电话:84893240  

学校联系人:周敏洁  联系电话:84892739

E-mail:chujinrong@nuaa.edu.cn

 

附件12019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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