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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2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的通知

时间:2019-03-25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116


各位博士生、新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从2019年起新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已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介绍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 年资助人数约400 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二、申请条件

i.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3 1 1 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 1 1 日后;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 1 1 日以后,且须2019 1 1 日后进站。

iii.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iv.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v.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vi.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vii.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viii.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ix.申报项目须为下表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三、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以下简称《申请书》)2 份;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各2 份。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3 20 日起,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申请书》,上传至设站单位。

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 份。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2 册。

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2 册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注意事项: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纸质申请书校验码与系统一致为有效。

设站单位的通讯地址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自动获取。

申请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设站单位,需向设站单位提出申请,由设站单位驳回;如果申请材料已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需由设站单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驳回设站单位,再由设站单位驳回申请人。

4)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对照纸质申请书审核并提交申请数据。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

将《申报情况汇总表》与1 册申请材料在审核截止日期前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四、申报时间

1.2019320-45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并准备相应纸质材料。

2.201944-45将纸质材料递交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管办 (明故宫校区综合楼522办公室)。

3.20196月上旬公示评审结果。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人事处博管办(综合楼522办公室)、学院党政办(A18-504)

联系人:刘晓磊、储瑾蓉

联系电话:84896867、84893240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航空学院

2019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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