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19-05-27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356
  1. 组织机构

学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成员包括:

组长:高存法  副组长:招启军

成员:储瑾蓉  董宁航 唐劼尧  杜骞 朱孔军  周建新      吴大伟 

二、处置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应立即通知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组长启动应急预案,安排救援和处置工作。

(二)发生火灾

1.发现火情,现场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防止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确定火灾发生的位置,判断出火灾发生的原因,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确火灾周围环境,判断出是否有重大危险源分布及是否会带来次生灾难发生;

4.明确救灾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应措施。

(三)发生爆炸

1.实验室爆炸发生时,实验室负责人或安全员在其认为安全的情况下必需及时切断电源和管道阀门;

2.所有人员应有组织的通过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离爆炸现场。

(四)实验室中毒

现场工作人员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不得延误。

(五)化学灼伤

现场工作人员根据化学品性质进行紧急处理,处理后立即就医。

三、应急电话

(一)学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电话

组长:高存法13776643021    副组长:招启军13952026220

(二)报警电话

明故宫校区监控中心报警电话:84890000

将军路校区监控中心报警电话:52112110

公安报警电话:110;消防报警电话:119

(三)人员急救电话

明故宫校区校医院84892328

将军路校区校医院52119819

医院急救电话:120

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航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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