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KXY-ZGTZ-20191225)
一.填写2019年下半年质量成本数据申报表
根据Q/NUAA(CX1.7)《质量经济性分析管理程序》要求,请我院所有质量管理体系内项目将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所实际发生的收入及支出明细填写入附件1《质量成本数据申报表》(其中标黄色部分),请如实填写,其中支出部分包括使用其它经费预先垫付的部分,该数据仅用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成本的数据分析使用!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回复至,学院汇总后,无格式问题再返回签字确认!如该期间无收入及支出也请回复邮件/微信/短信告知!
二.重新评价合格供方
根据物资供应中心通知(原文见附件2),按照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Q/NUAA(CX2.5.1)《采购过程控制程序》条款5.1的要求,物资供应中心将于近期对合格供方进行重新评价,并对《合格供方名录》(可登陆网上办事大厅查询)进行动态调整,请我院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组对自行采购器材/材料的供方进行确认:
1.如有新的供方需纳入《合格供方名录》,请提供以下评价资料:《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附件3)、《供方考察表》(附件4)、《供方业绩评价表》(如果新加入供方曾经供货,附件5)、供方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般都需要)、保密认证证书(如果有)、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有)、经销授权书或代理证(如果有)等证书复印件);
2.原属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方,按照《采购过程控制程序》条款5.1.3的要求,对供方进行再评价,考察供方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供货情况,填写《年度供方业绩评价表》(附件5),并提供供方资质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一般都需要)、保密证书(如果有)、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如果有)、经销授权书或代理证(如果有)等证书复印件),过期没有再评价的供方,将自动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3.当需要从《合格供方名录》外选择时,应填写《合格供方名录外采购审批表》(附件6);
以上资料,请务必于2019年12月30日前交至院科研办/质保办张金凤(A18-513)。
三.提醒:
有采购环节的质管项目组必须在实际发生采购行为前,制作并保留《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供方考察表》、供方资质证明材料或《合格供方名录外采购审批表》、采购合同评审、采购合同及清单,到货后保留采购产品合格证明、采购产品检验规程、采购产品复验记录。
表格下载:见附件,或登陆学院网站/下载专区/质量管理常用表格栏目下载,或登陆质管办网站(zgb.nuaa.edu.cn)/在线服务/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物资供应中心联系人:军品部刘凯利老师处(C18栋203室,电话84892597,13305184433)。
学院学科科研保密办/质保办 张金凤
2019.12.25
附件1:航空学院 质量成本数据申报表(2019.12)(空)
附件2:物资供应中心 合格供方评价的工作通知2019.12.25
附件3:(CX2.5.1)附录A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doc
附件4:(CX2.5.1)附录B 供方考核表.doc
附件5:(CX2.5.1)附录C 年度供方业绩评价表.doc
附件6:(CX2.5.1) 附录E 合格供方名录外采购审批表.doc
附件1:航空学院 质量成本数据申报表(2019.12)(空).xls
附件2:物资供应中心 合格供方评价启动工作通知 2019.12.18.docx
附件3:(CX2.5.1) 附录A 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调查表.doc
附件5:(CX2.5.1) 附录C 年度供方业绩评价表.doc
附件6:(CX2.5.1) 附录E 合格供方名录外采购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