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_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2-04来源:航空学院点击:551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将聚焦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开放创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重点支持与全球创新型国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产业研发创新合作,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全省开放创新水平, 为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有力支撑。现将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

支持省内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响应“一带一路”倡议,面向“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优先支持技术成果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促进我省技术或产品走出去。

申报单位应为建有国家或江苏省重点实验室(参见江苏省科技创新平台的重点实验室项目列表、拥有科技部等国家部委认定的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的高校及科研机构,以及有实力、有较好合作基础的企业,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须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国际合作——各国概况——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一览)。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对于企业申报的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以上项目详细要求及指南请见附件压缩包中的附件1

二、组织方式

“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每个实验室限申报1项,学校推荐校内每个国家及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或骨干成员申报1项,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上述实验室/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

三、材料报送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合作协议/合作意向书及其他佐证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相关佐证材料统一由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并填写《项目附件审核表》,除申报书明确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网上填报上传。

2.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本通知及项目申报书等相关表格样式均可在网上下载。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3.各实验室申报人员请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压缩包中的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lcl520@nuaa.edu.cn

四、时间安排

    23日开始,学校分配系统申报用户权限。请首次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的老师,提前进行系统用户注册,注册的“用户名”请包含本人“中文汉字姓名”,否则不予审核。已经拥有账号的老师请继续使用原账号进行申报。

            322日前,请申报人员完成申报材料网上填报工作;

    326日前,请申请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签字后提交至学院科研办史欣老师处(A18号楼513办公室);请科研秘书在申报书中的《项目附件审查表》上签字,“主管部门盖章”由学校加盖公章。请学院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院612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政策引导类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_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zip

校内联系人: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李臣亮  韩薇

     话:025-8489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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