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学院拥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两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并建有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直升机旋翼动力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科基础课程(力学)教学基地、航空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21个国家、省部级科研和教学平台;拥有飞行器设计与工程、工程力学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教育部基础学科(力学)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等,构建成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基地为支撑的一流育人体系。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诚邀海外优秀青年人才,依托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
一、项目简介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申请人可围绕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学科自主选择与学院11个系(所)相关的研究方向,并主动与相关学术带头人联系;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来校院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三、相关待遇
1. 基础年薪:不低于50万元。
2. 住房待遇:
根据房源情况,可以申购学校人才引进留用房一套(160平方米以上),或提供相应额度的住房补贴(不低于200万元)。
3. 工作启动基金:
提供相应额度的工作启动经费,一人一议。
4. 引聘待遇:
(1)正高职称、事业编制、博导资格;
(2)单列博士增配名额;
(3)支持组建创新团队,优先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及专职科研人员;
(4)基础年薪不含科研收入及绩效奖励;
(5)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6)通过“绿色通道”引进,直接确定聘任事宜。
四、申请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2月22日;
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
五、申请方式
申请者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简历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请注明申报优青(海外)项目及学科方向,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与学院达成申报意向后,将组织专人指导申报人开展后续工作。
联系人:储瑾蓉 张金凤 颜士轩
联系电话:025-84893240,84892100,84895965
联系邮箱:chujinrong@nuaa.edu.cnysx@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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