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四届南京市 “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

时间:2021-04-26来源:航空学院点击:756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校科技人员均可参评。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曾当选南京市“科技功臣”、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学风正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11日以后出生),截止到20201231日在南京工作两年以上。

(三)科技成果以近五年(2016-2020年)在国内取得为主,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获得南京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项;

5.在南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领域企业工作或自主创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非共识性人才。

三、推荐渠道

自愿申报,且须由下列组织或个人推荐:

(一)组织推荐

我校可推荐1名候选人。

南京市科协所属各市级学会、各团体会员与相关部门联合或单独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

(二)个人推荐

1.在宁两院院士、在宁担任省科协常委和担任市科协副主席的专家单独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

2.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委员单独提名推荐本领域的申报人选。

3.三名(含)以上同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联名提名推荐本学科领域的申报人选。

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四、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

1各学院可推荐1名候选人,由于学校要求于54日前将申报推荐表、申报人事迹摘要表、申报推荐汇总表等电子文件发科协邮箱,因此,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5月1日前将申报推荐表、申报人事迹摘要表和申报推荐汇总表电子文件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邮箱:suzyxins@nuaa.edu.cn,如学院内申报人数超过1人,学院将组织评审,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2、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1名候选人申报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

附件: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申报推荐相关表格(3个).zip

关于推荐第十四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的通知.doc 

校科协联系人:胡百明   84895802 

学院联系人:史欣   84896752


       

         南航科协

            2021426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