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07-06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067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对外开放和“双一流”建设,鼓励和支持通过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和团队为学校“十四五”科技创新和学科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 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按照《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和经费管理办法》(国科发专〔202149号),现开展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全面提升支撑科技创新发展能力。聚焦战略科技力量体系化布局发展,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强国家外国专家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研计划有效衔接,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新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中的突出作用。切实增强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能力,在前瞻性战略性重大科技项目研发中统筹国际人才资源,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有力支撑。

2.聚焦重点引进用好外国人才。鼓励外国人才积极参与我国科技计划发展,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集聚全球创新人才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支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及科技创新 2030—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科研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实现突破,对上述在研项目引进外国专家工作予以重点支持。以高精尖缺为导向,大力引进重点领域大师级人才、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的规模、层次、结构与我国迈向创新型国家前列的要求相适应。

3.充分发挥外专工作平台引领示范作用。优化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在推进科教协同、校企联合,提升基础研究能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引领和支撑世界一流学科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支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发展,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二、申报要求

1.此次申报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外国青年人才计划3类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参考《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2.已经立项且在有效期内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及 111 计划2.0”须按要求提交年度总结,编制工作计划,提出相关经费申请。

3.各申报项目要充分论证,据实填报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

4.要主动应对国际科技合作不确定性增强和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复杂形势,积极探索采用外国专家远程视频、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工作,完成各项任务。对采取上述方式实施的项目,应当科学核算外国专家工作量,以合同(协议)等方式明确工作量及工作报酬。

5.各项目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6.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将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对相关工作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三、具体事项

1.各申报教师需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事工作服务系统ims.nuaa.edu.cn,于726日前通过系统填写项目申报内容,并上传《项目申报诚信承诺书》等相关材料。项目申报内容应据实填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2.申报项目如申请专家工薪经费或项目专家采取线上方式开展合作的,应提供上传与外国专家签署的《(意向性)工作合同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联系人:张泽明     田立丰    颜士轩

  话:84896796   84895712   84895965

 

附件:《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

2021 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pdf

学校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国际化与人才引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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