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7-01-11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24
各位老师,
    现基金委已经正式下发<2017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指南>,根据学校安排,我院下一步基金申报工作做如下具体安排:
1、1月14日前 (放假前)请申请青年、面上项目的老师提交纸质申请书一份,进行院内评审;
2、1月15日――2月14日,院内专家评审,反馈评审意见;
3、2月23日前,院内第三次提交申请书,学院将于2月底组织校外专家评审
4、3月3日-3月8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并网上正式提交,学院完成申请书的形式审查;
5、3月9日,整理清点申请书,提交申请书最终版本的纸质材料到科技部(学院完成)。
 
注:今年我院基金评审启动早,评审时间安排较为合理,希望老师认真撰写,按时提交,共同为提高申请书质量努力。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2017/1/10
 
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17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7年3月1日开始,我校老师申请书提交时间以各学院规定时间为准,学院提交时间以校科技部规定的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2017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我单位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需提供书面承诺函,该承诺函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备注:申请书只要涉及申请人是在站博士后,均需提供承诺函。请博士后申请人员认真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函(A)”见附件1,打印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完毕后交校科技部基础研究办(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6房间)留存,同时领取由学校向基金委提供的承诺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函(B)”见附件2,盖学校公章后将该承诺函作为附件在网上上传,同时将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我校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参照上述方法执行,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
5. 《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有所变化,请老师根据自己需求仔细阅读。相比较2016年《指南》,2017年主要变化如下:
(1)2017年将根据国家财政预算和项目申请情况,在保持资助规模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强度提高到25万元/项(管理科学部20万元/项)。
(2)为进一步简化申请材料及管理工作程序,从2017年起,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和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时不再提交单位推荐意见,但需提交学术委员会或与家组推荐意见。
(3)管理科学部新增G03经济科学,其他申请代码进行相应调整和优化。
(4)化学科学部新增B08化学生物学。
(5)数理科学部和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的部分学科调整了申请代码。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不一样,请严格按照申请项目所相应的申请提纲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预算编报须知”见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或者参考本通知附件6.
“限项申请规定”见附件7.
(2) 请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基金委申报文件“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6〕89号)。
(3)请仔细阅读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指南》于2017年1月15日左右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或者到学院科研秘书处查看纸质指南。
2. 申请人请于2017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各单位科研秘书申请开户,在isis系统中已经有用户名和密码的老师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不要重复申请用户名和密码),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学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纸质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申请材料提交
(一)申请书的评审及形式审查
1. 申请书评审:学校科技部和学院共同负责本年度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评审。学院负责评审:(1)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2)面上项目申请书等;校科技部负责评审:(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3)创新研究群体申请书;(4)重点项目申请书。
2. 申请书形式审查: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形式审查由学院负责完成。
3. 项目评审安排:
2017年1月5日前:各学院已经完成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等申请书第一轮评审,同时将待评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相关申请书的电子版(PDF格式)提交至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由学校科技部组织评审;
2017年1月5日-1月15日:校科技部返回评审意见;
2017年1月16日-2月12日:申请人结合专家意见对申请书修改,提高;
2017年2月15日-2月25日:学校、完成申请书第二轮评审
2017年3月3日-3月9日: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各学院完成申请书的形式审查;
2017年3月10日前:申请人网上正式提交申请书,同时各学院提交申请书最终版本的纸质材料。
(二)提交时间和要求
个人提交申请书时间以学院规定截止时间为准。学院在2017年3月10日下午5:00前将提交本单位的申报材料,请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6房间;项目申请人在此时间之前申请书完成网上提交。逾期未交或个人提交的申请不予受理。
学院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 老师的申请书纸质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需签字、如果有相关合作单位,请盖合作单位一级公章,必须是原件)。纸质申请书和网上提交的电子申请书的内容须一致(版本号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承诺函”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模版见附件3)
3.“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清单”纸质一份和电子文档(模版见附件4)。
三、其他
1.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各学院负有审核责任。同时请各申请者对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确保不在申请书中出现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请学院组织力量进行审核。
2.《指南》于2017年1月中旬发布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除此之外,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会随时公布新的项目申报通知、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一并关注。
3. 申请书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
4.“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时间安排”见附件5,请申请人及各单位按照要求的时间和安排执行。
5.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依托单位或申请人,请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或向校科技部基础研究办。
6.《指南》出版之后,校科技部稍后会整理出“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供各位申请老师和管理人员一一对照审查,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一)学校科技部:
联系人:韩薇
联系电话:025-84892758
E-mail:hanwei@nuaa.edu.cn
办公地址: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26房间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1.材料接收组电话:010-62328591
2.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010-62317474
3.财务咨询电话:010-62326760,010-62329112
4.各项目类型咨询电话如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010-62327230,010-62325557,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010-62328623,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010-62327015,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010-62327001
5. 各部门咨询电话如下: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7092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6.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7.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

8. 材料接收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
邮政编码:100085
联系电话:010-62328591
 
附件
1.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函(A)
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后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承诺函(B)
3.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承诺函
4.学院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清单
5.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时间安排
6. 预算编报须知
7. 限项申请规定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部
2017年1月10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