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0-15来源:航空学院点击:604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推荐 校科协可直接向中国科协推荐候选人2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1名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书面材料包括: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式6份。

2.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1. 电子材料: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发校科协邮箱:kx@nuaa.edu.cn

    以上材料请于1024日前交科协办公室。联系人:胡百明   联系电话:84895802

    附件: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

    校科协

    2019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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