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实习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 https://sx.chsi.com.cn/htgl/)平台上上传实习信息。请各学院于11月3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如下:
①【实习信息报送】上报实习数据范围2022年9月1日到2023年8月31日。
②【实习培养方案上传】“2022-2023学年实习培养方案模版”中信息为教务系统导出,请核对数据并补充“总学时”和“实习学时”信息后在系统中上传,同时提交培养方案excel电子版至实践科邮箱ded03@nuaa.edu.cn 。
Copyright © 2022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 江苏省 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 电话:+86-25-84892152 传真:+86-25-84891422 技术支持:梦蕾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