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精神,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优势资源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提升校企协同育人成效,现就做好2025年本科行业教师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结合我校本科教学实际,设置行业特聘导师、行业特聘教授、创新创业特聘导师、创新创业特聘教授四类岗位。各类岗位聘任条件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行业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附件1)。
二、选聘程序
1.学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行业教师聘任需求及具体岗位职责。
2.学院组织填报《南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行业教师审批表》(附件2),并对申报人员的意识形态倾向、师风师德、任职资格和工作能力等进行审核。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行业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至学校。
3.经学校评审,将拟聘任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聘任名单。
4.相关学院/单位与行业教师签订聘任协议,明确聘期目标、任务与计划,以及双方权责。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单位请于2025年5月12日(周一)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行业教师审批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行业教师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到邮箱:ded03@nuaa.edu.cn。
2.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确保人选质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高珏 赵子玥 联系电话:025-84892737
教务处 人事处 2025年4月7日
岗位职责:
行业特聘导师须积极参与本科教学工作,开展企业课程和实验课程教学,工程实习实践、学科竞赛和毕业设计指导等工作;
行业特聘教授须积极参与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负责企业课程的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开展工程实践;开设工程技术、企业管理、团队协作等方面的技术讲座和专题报告。
创新创业特聘导师须积极参与指导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本科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开设科技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创新创业特聘教授须指导本科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指导本科生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行业动态和趋势分析,企业战略规划和团队培养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申报数量不限。聘期3年,起止时间:2025.09.01-2028.08.31。该称号属于校级荣誉,后续发证书;无专项经费,但行业教师薪酬可按完成的教学任务计算。
拟申报老师请于5月8日前,将附件2审批表电子版、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盖章文件的pdf/jpg文件发送至学院教学办张金凤老师微信或邮箱iaaky@nuaa.edu.cn。
如果申报行业特聘导师、行业特聘教授,使用附件4-1。
如果申报创新创业特聘导师、创新创业特聘教授,使用附件4-2。
航空学院教学办张金凤84895896
2025.04.09
附件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行业教师聘任及管理办法(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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