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越工程师国际化培养项目被推荐人员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序 号 | 材料清单 | 操作人 | 操作方 式 | 本科 插班 生 | 联合 培养 硕士 研究 生 | 联合 培养 博士 研究 生 | 访问 学者 |
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申请人 | 在线填写时间:2026年4月1日至4月10日下午2点 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 | √ | √ | √ | √ |
2 |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3 | 学习计划(仅需要提供英文版) | 申请人 | 提供盖学院章的PDF版本 | √ | √ | √ | × |
4 | 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5 | 外语水平证明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6 | 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7 |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8 | 职称证明(仅访问学者需要提供)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9 | 学费明细 | 申请人 | 提供PDF版本 | √ | √ | √ | × |
10 | 单位推荐意见表 | 项目实施单位 | 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PDF版本以及WORD版本 | √ | √ | √ | √ |
11 | 卓越工程师国际化培养 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 项目实施单位 | 提供学院签字盖章的PDF版本以及WORD版本 | √ | √ | √ | √ |
注:
1. √ :需要提交;×:不需要提交
2.请按以上材料清单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上传至信息平台。
3.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4.实施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申请 人是否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以实施单位要求为准。
5.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6. 申请人上传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申请。
二、申请材料说明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申请人需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申请表,系统于2026年4月1日开放,填写时间段为:2026年4月1日-4月10日下午2点,网址:https://sa.csc.edu.cn/student;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视实际情况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填写有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可提回修改。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并由实施单位接收后将不能提回及修改。
如实施单位明确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
申报时应提交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扫描件。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应明 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院校等;
②留学身份: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 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其中留学开始时间 应不早于2026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
④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 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本项目合格标准即可;
⑤国外指导教师信息(如有可提供);
⑥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⑦资金资助/收取费用情况;
⑧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录取通知,但邀请信/录 取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除外。
3.学习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字以上),并由中外双方导师签字。联合培养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经国内推选单位审核的中文翻译件(需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联合培养硕士生申请时应提交外文联合培养计划(1000 字以上),并由国内推选单位审核并签字。
对于本科插班生,实施单位须与国外留学单位做好前期 沟通,为学生制定详细学习计划,应包含课程安排或学习任 务、须修学分数、时间安排(如报到时间、课程学习时间及 考试考核时间)等,并由实施单位盖章确认。
4.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提供成绩单扫描件应包括本科、硕士(如有)、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或有关学生管理部门开具并盖章。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
5.外语水平证明
申请人应按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 同时扫描在同一文档中。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申请人需提交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本 科生无需提供。如最高学位在境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仅 提交学位证书,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
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扫描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 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8.职称证明(仅访问学者须提供)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证书的扫描件。可使用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9.学费明细(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须提供)
申请人需提交由留学单位出具的学费明细,应明确学费收取金额、币种。
不涉及学费资助的申请人,请上传空白页。
10.《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盖学院章并由学院外事负责人签字
11.《卓越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中项目实施单位为学院,盖章须盖学院章,审核人为分管外事领导。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名称: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朱琼 电话:025-84892491 传真:025-84891419电子信箱:pyc01@ nuaa.edu.cn
通信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210016
申请人姓名: | |
1.申请人政治思想,品行学风方面是否合格: □ 合格 □ 不合格 □ 其他 备注说明: (请控制在50个字符以内) | |
2.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申请表内容是否属实: □ 是 □ 否 如有不属实之处, 请予说明: (请控制在50个字符以内) | |
| |
4. 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同意推荐 □不同意推荐 (如同意推荐,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请控制在500个字符以内) | |
单位公章: 学院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学院外事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中央各部、委主管部门的复核意见,亦请在本栏写出):(请控制在25个字符以内) | |
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
1.如申请人所在单位是基金委的受理机构或单位(如“211工程”建设高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其他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卓越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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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卓越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
申请人姓名: 申请留学身份:
拟留学国别、单位: 拟留学专业:
项目实施单位: 学院单位主管部门(盖章):盖学院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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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项 | 是 | 否 | |
(请在相应选项下打“√”) | |||
1.申请人基本条件 | 是否超龄 | ||
是否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 | |||
是否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或外方奖学金具有排他性条件 | |||
是否已获外国国籍或国外永久居住权 | |||
是否有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师德师风、身心健康等方面问题;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 | |||
是否获得其他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或受公派留学资助回国服务不满2年 | |||
是否同时申请多个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 |||
是否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的 | |||
是否留学目的地为港澳台地区 | |||
国内所学专业/从事工作内容是否符合选派类别要求 | |||
2.申请人材料内容 | 材料是否真实、有效、完整、无误;关键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如有效身份证件、正式邀请信/录取通知书、外语水平合格证明 | ||
是否需申请人本人负担学费(无学费可不填) | |||
学习/研修计划是否合理、可行 | |||
邀请信中关键留学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身份、留学国别)是否符合相关选派类别要求;申请人是否据此填报准确 | |||
3.其他情况说明 | |||
注:此表由项目实施单位填写,并作为后续审核录取时的依据,如多个部门共同参与项目实施,应由牵头部门填写。审核表信息内容不实,导致申请人未被录取,相关责任由项目实施单位承担。
审核人: 学院外事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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