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宇航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申报通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并贯彻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落实“菁英启航工程”,学院将实施就业推荐制度,在毕业生中选拔一批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学生,在生涯规划、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针对性辅导,并推荐到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的重点岗位就业。
一、 申报基本条件
1、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品德良好。
2、 课程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
3、 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负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 英语达到CET-4级以上。
5、 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团队沟通协调能力。
二、 申报时间及办法
三、 评审及推荐
针对申报情况及用人单位的需求情况,学院将组成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辅导员组成的评审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选出成绩优秀,业务能力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毕业生重点向用人单位推荐。
四、 其他规定事项
1、 每个申报人可按次序申报3个志愿,学院将重点按第一志愿推荐。
2、 第一志愿不录用,学院将根据情况推荐第二、第三志愿。
3、 经学院重点推荐,单位录用后不给违约。
附:有意向到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工作的同学另交中国商飞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应聘登记表一份。
航空宇航学院
2010-9-14
航空宇航学院研究生就业推荐申报表
航空宇航学院研究生就业推荐申报表.doc
中国商飞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应聘登记表
2011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应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