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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 作者:dangzheng 编辑: 点击:222 发表时间:20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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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开拓青年教师的国际视野,促进与国外著名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的交流与合作,学校积极开拓渠道,鼓励青年教师通过国家公派的形式出国研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精神,学校拟继续遴选一批青年教师作为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并于2014年把预备人选分两批派送到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外语培训机构进行外语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3-24个月。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全额资助项目)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国家公派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家1:1配套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比例共同资助。 
其他留学期间资助内容、标准请参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指南》 
派出人员出国进修期间的工资、津贴及其他有关费用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中的经费管理规定执行。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人2015年正式申请时,高级研究学者年龄不超过55岁,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博士后年龄不超过40岁且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国家1:1配套项目”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年龄以项目申请截止时间为准。 
3.申请人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规定的合格标准。暂不具备外语派出条件的,则必须承诺2014年上半年或2014年下半年到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外语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其它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出国留学项目;享受过“国家1:1配套项目”和“省境外研修项目”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这两个项目;近三年来曾入选“国家1:1配套项目”但没有执行的,原则上不再选派。 
四、选派原则 
1.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坚持“按需派出”的原则,符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4年教师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申请指南》政策导向。 
2.优先选派入选国家及省部级团队骨干成员,优先选派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主持人与优秀人才工程入选者,优先选派我校各级重点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 
四、选拔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 
2.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专业发展和师资培养的需要,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选派类别认真组织选拔和推荐工作。请各单位对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后,认真填写推荐意见,并按推荐顺序填写《2015年教师出国留学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 
3.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4.经评审入选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预备人选须于2015年申报“国家全额资助项目”,未被录取者学校根据个人意愿优先推荐申报当年江苏省优秀中青年教师境外研修项目或“国家1:1配套项目”。 
五、注意事项和申报要求 
1.因 2014年“国家全额资助项目”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2015年预备人选也可于2014年1月申报该项目。 
2.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工作,积极推荐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 
3.专任教师总数在100人以上的单位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6人,其它单位推荐候选人数不超过5人。 
4.请各单位于2013年11月18日下班前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预备人选汇总表》(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发送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联系电话:84892458  
E-mail:gonghaijun@nuaa.edu.cn
    
相关附件:
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http://rsc.nuaa.edu.cn/article.asp?id=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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