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主页 | OAS入口 | 邮件入口 | 电子日历 | 管理入口 | English Version
科研学术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科研学术公告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keyan 编辑: 点击:335 发表时间:2016-06-13)
【字体:    
各位老师:
根据规定,学校发布《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请老师们认真学习,特别是有2015年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结题的老师(清单见附件)。 请2015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将结余经费用完,否则原渠道收回。请各位老师合理、有效、科学使用科研经费,避免浪费损失。
其他未尽事宜,学校还再商讨,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84892100
2016.6.13
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通知
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并且依托单位信用评价好的,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现将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项目结余经费使用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余经费使用申请只针对2015年年底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型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之后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参照执行。 
  二、已经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仅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经费的支出,不再计提管理费和绩效。项目负责人结余经费仍以原财务账号支付后续研究,不允许结转结算。 
三、结余经费申请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017年12月31日。若到期仍有剩余,则按基金委规定处理,将剩余经费收回。
四、如项目负责人离职离校,项目结余经费不允许逾期继续使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结余经费将由我校统筹安排。
  五、鉴于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有一些新的指导意见,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后续有新的管理规定,我校则遵从基金委相应规定。 
    
联系人:韩薇    
联系电话:84892758
    
    附件:2015年度NSFC结题项目清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部 
                                           2016年6月13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地址: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电话:+86-25-84892152 传真:+86-25-84891422
建议在1280*1024的分辨率下浏览 Powered by N1.studio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