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书育人工作,深入推进课程建设和以学生为中心的教与学改革,切实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不断提升我校教师教学能力和课程教学质量,学校下发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师发字〔2017〕1号),现根据《教师课程教学评价与激励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14〕128号)的有关精神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将我院2016-2017年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院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
2.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和学科专业负责人。
3.承担教学任务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条件
承担2016-2017学年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含单独设课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一线教师近三年每年必须为本科生授课。2016年获得过教学优秀奖的,原则上不再连续申报,需间隔一年以上方可申报。采用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三、优先支持范围
1.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 近三年承担本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课程建设,创新与改革教学模式,成效显著;或承担教学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在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师教学发展、教学水平评估或专业认证(评估)中取得显著成 绩或标志性成果;
3.近三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每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一门次课程为优秀;或2016-2017学年课程教学评估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所授课程(至少三门次)均为优秀;或近五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其中四年每年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一门次课程为优秀;或教学管理者近三学年课程教学评估中,学生评教或综合评估至少有二门次课程为优秀;
4.拟获奖人员须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评选结果前面向中青年教师开设教学观摩课或教学专题讲座。教学观摩既可随堂观摩,也可单独开设观摩课。专题讲座应以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创新为主题;
满足以下条件也可申报:
1.担任本科生班主任(导师),关心学生,指导学生
开展各种竞赛和学术活动,工作中成绩突出,获得学生认可;
2.担任学生科技竞赛指导教师,成绩显著;
3.积极投身其它教学公益工作,群众公认;
4.在其它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经系所推荐,也可申报;
四、奖项设置
1.奖励人数共16名,其中2名推荐学校参评一等奖,其余为二等奖。
2. 奖励额度:一等奖30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五、工作安排
2. 9月29日学院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公示5天后上报学校。
六、联系人
航空宇航学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