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主页 | OAS入口 | 邮件入口 | 电子日历 | 管理入口 | English Version
科研学术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公告  科研学术公告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keyan 编辑: 点击:45 发表时间:2017-09-24)
【字体: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老师于2017年9月30日前,填写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hylee@nuaa.edu.cn
学院科研办李红艳
2017/9/24
 
关于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并在获奖者中评选“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二)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7年10月9日上午前将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及“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报校科协邮箱kx@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地址: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电话:+86-25-84892152 传真:+86-25-84891422
建议在1280*1024的分辨率下浏览 Powered by N1.studio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