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科研院通知,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经济贡献奖励的通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8年5月7日上午10:00前,将附件表格及对应合同复印件交至学院科研办。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2018/5/3
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经济贡献奖励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精神,为增加科技人员获得感,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南京市制定了《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南京市科委工作安排和相关通知,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经济贡献奖励申报工作。
奖励对象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宁高等院校和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金收入超过50万元的科研人员(项目起止时间需覆盖到2017年)。
二、申报要求
1、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金收入超过50万元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奖励,其中成果转移转化现金收入是指科研人员对其拥有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对外技术开发而取得的现金收入。
经市科委、市地税局等部门审核通过后,对符合申报要求的人员进行奖励,奖励认定以南京市有关部门的认定结果为准。
请各科研人员据实申报,杜绝出现虚报骗取奖励行为。
三、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各科研人员核算2017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现金收入,填写附件,并请于2018年5月7日上午十点前将附件以及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交至科研院603室。
联系人:白 凤
电 话:84891663
附件:南京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经济贡献奖励申报表(南航)(20180502).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20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