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年6月资助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科研院通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工作的总体安排,学校将对2018年6月资助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为保证项目结题验收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对照申请书和立项任务书中的科研计划和研究任务撰写结题报告,务必做到客观真实、内容详实、成果明晰;达到预期研究成果。
2.列入研究成果统计表中的获奖、论文/专著、专利必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
3.研究成果必须是在项目进行期间完成的方可收入。
4.附件中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附件收入验收材料;作为附件的论文、论著仅需提供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文章首页和标注页的复印件(请将标注页的项目编号用荧光笔标出)。
5.项目经费决算表必须由财务处签章,结题项目经费不得有结余。
6.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理工类)研究成果要求:
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唯一标注本基金号的SCI论文。
7.理工融合专项项目研究成果要求:
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唯一标注本基金号的SCI论文。
二、结题验收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1-2.3,请选择相应项目类型的模板)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至学院科研办。
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15日。
2.学校科研院将对项目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地形式审查,凡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一律不予验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后续验收评审形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由学校科研院审批,项目延期申请仅限一次,期限为一年;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无法结题的项目,由学校科研院收缴结余经费,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和其他我校任何有限报名额的计划项目。
附件:
2018年6月资助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理工类)项目清单.xlsx
附件2.1: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理工类)结题报告模板.docx
附件2.2:理工融合专项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附件2.3:专项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x
附件3: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docx
1.2018年6月资助期满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清单
2.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2.1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理工类)结题报告模板
2.2理工融合专项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2.3专项研究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
3.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201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