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主页 | OAS入口 | 邮件入口 | 电子日历 | 管理入口 | English Version
本科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教学公告  本科
航空学院2019级优秀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宋汀 编辑: 点击:1722 发表时间:2020-05-14)
【字体:    

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规定及教务处通知,航空学院将开展2019级本科优秀生转专业工作。为做好该项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   工作组成员

工作组成员:教学副院长、各系教学主任、本科教务秘书和19级辅导员。

工作组联系人:宋老师;电话:84895896(本部)、52119869(江宁)

二、考核要求

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文件及《关于做好2020年优秀生类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组织院内考核。

申请条件:学生应获得第一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排名前35%

拟录取后考核要求:须获得第二学期培养方案要求的应修学分,必修课程无补考、缓考,且一年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的前35%

三、时间安排

120205158:00-51917:00学生在教务系统中提交优秀生类转专业申请,并将申请书、加盖公章的成绩单汇总成一个PDF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可联系教务员获取成绩单照片);

2202052117:00前,对申请转出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32020522-62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院的所有志愿的学生组织考核:如申请转入的学生不超过计划人数将不组织面试;如超过计划人数,将组织线上视频面试(在面试时学生需共享一下教务系统中成绩详情的页面屏幕),具体安排待通知,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后在新教务系统中提交拟录取学生名单;

4202068日后,经教务处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公布具有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

5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再次审核拟转入学生的资格并进行学籍异动,转入学生进行课程调整。学院将对转入学生建群,便于开展指导选课等工作。

 

               航空学院本科教学办

                  2020514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地址:中国·江苏省 南京市白下区御道街29号 邮编:210016 电话:+86-25-84892152 传真:+86-25-84891422
建议在1280*1024的分辨率下浏览 Powered by N1.studio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