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XY-ZGTZ-20220726)
一.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
依据学校Q/NUAA(CX1.12)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版本号6.10)要求,及《航空学院 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培训考核要求》文件要求,“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按规定的有效期,接受再培训和考核”。
而我院2019年各实验室仅少数设备操作人员通过考核,由人事处发放了《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该批证书将于2022年9月30日到期;为满足相关文件及二方审核要求,现进行新一轮的设备操作人员考核。
除了有试验、研制、生产环节的质量体系内项目组必须参加外,未来三年内可能申报或承担质量体系项目组可积极申报,请拟申报人员打印填写本人所需使用到的实验室设备对应的考核试题一式一份(附件1-附件5),和一寸彩色照片1张(背面写姓名)一起,于2022年8月31日前交至学院科研办张晨凯老师处(A18-513),考核结果统一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发放新一批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人员范围:我院教职工、专职科研人员(A、B岗)、博士后、退休返聘人员。
二.关于对必须纳入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等要求的重申:
1.具备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项目必须满足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借用国防科研资质证明(证书复印件)用于项目申报或将南航纳入甲方合格供方的;
2)合同/技术协议/任务书/附件等文本中含有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条款的;
3)合同验收提交材料中有满足GJB9001标准的合格证/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说明的;
4)与军内单位直接签订科研、生产合同,或与军队、军工单位签订合同并接受军代室监管;
5)接受合同甲方按照GJB9001标准开展二方审核的。
2.含有质量管理要求的项目甲方/纵向项目类别一般有(不完全统计):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大部分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的大部分单位、成都设计研究所、成都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直升机设计研究所、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西安飞机设计研究所、哈尔滨空气动力研究所、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扬州协同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解放军某部队、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航发上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演示验证项目、军队后勤开放研究科研项目、海军预研项目、军品配套、某科技工程项目等;
3.有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项目,对项目工程化水平有一定要求,请各位老师务必建立风险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质量体系要求实为一条技术指标,需要投入相应资源才能满足要求。尤其是有实物产品、软件/程序、有试验、采购、外包环节的项目要重点关注控制要求,务必检查合同质量条款、保密条款、责任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付款条款、售后服务承诺、经费管理办法等。
航空学院 学科科研保密办/质保办 张金凤 2022.07.26
附件1-1: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结构动力学与控制学术部 振动测试类设备)(2022.07)
附件1-2: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机械结构强度学术部 液压伺服疲劳试验系统类)(2022.07)
附件1-3: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振动利用与精密驱动学术部 测试仪器类设备)(2022.07)
附件1-4: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微纳系统力学学术部 测试仪器及材料制备类设备)(2022.07)
附件1-5: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机械结构力学及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材料与结构学术部 测试仪器类设备)(2022.07)
附件2: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直升机旋翼动力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试验平台、加载及测试类设备)(2022.07)
附件3-1: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飞行器先进设计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液压类性能测试试验类设备)(2022.07)
附件3-2: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飞行器先进设计技术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 航空电子类设备)(2022.07)
附件4: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非定常空气动力学与流动控制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江苏省风力机设计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 风洞试验类设备)(2022.07)
附件5: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飞行器环境控制与生命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 环境试验类设备环境试验类设备)(2022.07)
附件1-5:航空学院 质量管理体系设备操作人员考核试题(2022.07.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