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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学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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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 编辑: 点击:306 发表时间: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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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支持我校教师围绕“四个面向”和学校优先发展方向开展科学研究,更好发挥我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的作用,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 号)的相关管理规定,现启动我校2023 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别

  此次受理以下五类项目申报(具体项目可见附件1指南):前沿探索研究计划(包含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国际(地区)科研合作计划、科研基地创新创优计划、专项研究计划。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各类项目指南(见附件1),不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要求:

1)国防类项目

  申请人请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kyxt.nuaa.edu.cn,操作手册见附件2)填报申报信息,并提交申请书(模板见附件3)电子版光盘一式一份至相关办公室。

2)其他类项目

  申请人请登录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及上传电子版申请书。

3.截止日期:

  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 20 ,本次申请通过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到期系统将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4.保密安全规定:

  申请人请遵守保密规定,填报信息及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强化科研风险防控机制。

5.限项规定:

  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项,作为团队成员参与者合计不得超过项。科研基地创新基金项目、智库创新基金(人文社科类)项目、前沿科技合作研究基金项目不在此限项范围内。中央高校优秀青年团队培育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限项范围内,正式获批后计入。获得过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不得再次申报同类项目。

6.诚信要求: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规范,不存在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近三年承担各类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存在不良记录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7.成果标注:

  资助项目的有关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总结等,均须在前三位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No.***(英文: 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NO.*** ),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亦可在序言等相关部分的内容里对受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予以说明。

  请学院及相关单位精心组织项目申报,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培育和支持作用,促进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形成与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相匹配的科技创新体系和创新高地。


  附件1:202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指南.docx

  附件2:科研管理信息系统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填报说明.docx

  附件3:各类项目申请书模板.rar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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