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格尊严,尊重和保护研究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健康发展,规范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教育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的通知》。
为落实《审查办法》相关规定,请各学院从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的老师于4月27日下午14点前将项目负责人姓名发送至学院邮箱:suzyxins@nuaa.edu.cn,学院汇总成汇总表后统一上报学校科研院。针对汇总表中涉及的项目负责人,后续所需操作事宜,请待科研院进一步通知。如未上报,则默认为学院不从事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