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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学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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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的通知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 编辑: 点击:387 发表时间: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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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号,见附件1),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11日至202212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推选名额

我校推选论文数量不超过6至少包含1国内期刊论文

三、推选安排

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分类标准,结合我省学术研究现状及省级学会分布,将论文推选划分8个学科集群(附件2)进行。论文推选实行推选单位初评、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推选委员会终评制度。

四、申报步骤

1.符合推选条件的论文作者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3)、汇总表(附件4),连同论文原文、英文论文翻译件及其他支撑材料纸质版于9月18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单位科研办A18-513办公室,同时将汇总表、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suzyxins@nuaa.edu.cn,逾期不再受理。学院汇总后将统一报送至科研院成果办。

2.科研院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相应学科领域的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论文进行初评审核,确定最终推选论文。初评结果将在科研院网站公示。

3.通过初评的论文作者注册登录论文推选系统(http:// kcjs.octabox.cn),在线填报推选材料,并提交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108

 

校内联系人:姚静  王萍

联系电话:84892160


院内联系人:史欣

联系电话:84896752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学科集群划分表.docx

附件3: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docx

附件4:推选初评论文汇总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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