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工作组成员:教学副院长、各系教学主任、本科教务秘书和2023、2024级辅导员。
组 长:王立峰
组 员:吴 伟 朱程香 王 彤 宋豪鹏 仇 虎 王 彬 芦小龙 孙 伟 李岩军 耿 玺 赵晓葭 宋 汀 焦安康
二、接收条件及要求
1.背景要求:申请转入的学生现修读专业为理工科优先;国家规定的其他转专业受限的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也不得转入。
2.成绩要求:申请转入的学生应获得培养方案中当前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排名前35%;
拟录取的学生,应获得转入学期之前原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学分,且必修课程无补考,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排名前35%。
3.规范纪律要求:不接受有违纪处分记录的学生。
4.特长专长要求:对转入专业有特别兴趣并获得一定成果的学生,成绩可适当放宽,综合表现考核合格。
5.志愿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第二志愿择优录取。
三、转专业选拔和录取
接收计划
专业名 | 2024级 最高录取人数 | 2023级 最高录取人数 |
工程力学 | 15 | 7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 (长空学院) | 61 |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 / (长空学院) | 15 |
智能飞行器技术 | 7 | / |
选拔流程及考核要求
(1)考核形式:由航空学院负责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方式为专家组面试.
(2)考核内容:考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认识、专家提问等环节。
(3)选拔原则:
录取分数为百分制;
平均学分绩点占录取总成绩的百分之七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三十;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平均学分绩点/5*100)*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按录取人数,根据面试学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面试学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当前必修绩点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接收年级的确定:原专业为非理工科类的学生,若前期修读课程与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相差较大,原则上需要编入下一级学习。
(5)公示网站:航空学院官网:http://aero.nuaa.edu.cn
3. 申请材料
申请转入的学生应在教务系统中提交转专业申请,包括加盖公章的成绩单、专业成绩排名、个人转专业申请书(申请原因及后期修读计划)。面试时需要提交上述纸质版材料。
排名不满足学院发布的成绩要求的学生,须另外提供转入专业(方向)相关领域两名以上校内专家(至少一人为教授,并担任学术导师)的推荐信及证明其志趣专长的相关材料(包括获奖、鉴定证书、发表论文等)。
四、其他事项
转入学生课程修读与学分替代规则:
学生转入后,可申请相似课程学分替代,经学院专家组审核通过后可免于补修对应课程。不满足学分替代要求的课程,需按培养方案规定进行补修。
学分认定以课程目标及教学内容为主要审核依据,按照课程目标实质等效的原则进行认定。因课程规格变化导致必修课学分不足的,可用专业选修课学分补足。
五、咨询方式
航空学院转专业工作组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84896321(本部)、52119869(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