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伟长讲座教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9-04-16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467

“钱伟长讲座教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校人字〔200418

 

为吸引和遴选更多的国内外优秀学者,建设一流的学术队伍,推进学科建设,提高学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实现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办学目标,决定试行讲座教授制度,以我校名誉校长、著名科学家和社会活动家钱伟长教授的姓名冠名。现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讲座教授岗位的设置

学校根据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在国家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211工程”建设学科、新兴交叉学科、重要的基础学科以及重点建设的专业和教学基地设置讲座教授岗位。

二、讲座教授的岗位职责

1、开设本学科前沿领域的课程、讲座或主讲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2、主持或指导国家、部门或江苏省重大科研项目;

3、指导研究生;

4、领导本学科、专业的建设;

5、开拓学科领域,带动本学科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6、开展国际学术交流。

三、讲座教授的应聘条件

1、在国内外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在国外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获得终身教授或研究人员席位及相当以上职位或在国内大学和研究机构取得教授及相当职位;

2、具有博士学位;

3、学术造诣高,在国际或国内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

4、对本学科的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动本学科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5、实质性地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每年能在讲座教授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以上(累积时间),特殊情况下至少应达到2个月。

四、讲座教授聘任程序

1、学校确定设置讲座教授的岗位后,向国内外公开发布招聘启事;

2、应聘人员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钱伟长讲座教授”候选人简况表》并提交三篇代表作报校人事处;

3、设岗单位按照规定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遴选,并请三名以上国内外著名同行专家对应聘者提出评价意见后,提出初选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4、学校人事处在必要的情况下可邀请应聘人员到校进行面试或面谈;

5、学校人事处汇总评审推荐和意见后报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6、人事处、设岗单位与应聘人员签署工作协议书;

7、校长签发聘书。

五、聘期

讲座教授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

六、待遇

1、讲座教授聘期内享受讲座教授津贴。津贴标准根据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协商确定,一般为每月1万元~2万元,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

2、讲座教授来校工作期间,由学校提供公寓房。

3、讲座教授来校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由学校解决1次往返路费。工作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可解决两次往返路费。

七、工作支持

设置讲座教授岗位的单位须具备支持其工作的学科优势和综合实力;须指定一位或几位学术造诣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与讲座教授进行合作;须有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和明确的工作目标(包括合作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合作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八、考核

1、讲座教授岗位严格实行聘期目标管理。聘任单位每年对受聘讲座教授岗位的人员按规定的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2、讲座教授聘期期满后,学校组织有关同行专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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