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欢迎您!

航空宇航学院 关于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明网上申请试运行的通知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张金凤 点击:823 发布时间:2018-08-25 11:09:41

(编号:HKYH-ZGTZ-20180825

校质管办通知,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证明申请电子流程已经开发完毕并上线试运行,自即日起申请使用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证书、科研生产许可证和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老师可以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学校办事大厅()的“武器装备科研资质申请”板块中办理了,具体使用办法见附件,也可至“学院网站/科学研究/质量管理/办理质量管理体系证明流程及说明,或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使用管理规定”栏目查询及下载。试用期间有任何疑问及建议请各位老师及时提出,原纸质审批表继续有效。

办理说明:

一、申请AB类证明的申请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二、因项目原因申请资质证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做到以下三点: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质量标准,执行学校质量管理有关规定;

2. 服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按要求参加各级各类质量管理活动;3. 对项目全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三、申请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当为涉密人员,领用时应由其本人按涉密载体控制要求接收。

四、武器装备科研资质分为ABC三类,项目开展前申请属A类证明,项目开展中或完成后申请属B类证明,非项目原因申请属于C类证明。

五、目前申请AB类证明的申请人仅限1-6院、15院、16院、无人机院教职工,申请C类证明的申请人仅限科研院、装备工程部、发展规划处教职工。

 

航空宇航学院科研办/质保办 张金凤  2018.08.25

 

附件:航空宇航学院  武器装备科研资质申请网站使用指南_2018.08.25.pdf

附件:航空宇航学院 武器装备科研资质申请网站使用指南_2018.08.25.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