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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生教育教学实践-课程助教(教学助理)的2023秋季学期岗位申报工作通知

来源:航空学院 作者:张金凤 点击:218 发布时间:2023-08-30 18:09:01

一、申报对象

按《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校研字(20204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博士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研字〔202195号),教育教学实践环节面向的对象为自2020级秋季及之后入学的非定向学术型二、三、四年级(直博生五年级)博士研究生。

本次2023秋季学期课程助教(教学助理)岗位申报面向对象:2020秋季、2021春季、2021秋季、2022春季及2022秋季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

二、时间安排

按相关文件,教育教学实践-课程助教(教学助理)岗位的确认,需要依据选课结果。根据历年本科生/研究生选课进度情况,教育教学实践-课程助教界面开放申报审核时间段为2023-08-30~2023-09-28

其中,

2023-08-30~2023-09-10,课程任课教师完成助教需求申请,课程所属学院完成助教需求确认

2023-09-10~2023-09-28,博士生完成助教岗位申报,导师完成审核,助教课程任课教师完成审核,课程所属学院完成审核确认

特别提醒:2023秋季研究生选课于93日结束;2023秋季本科大一新生选课预计第四周结束。

三、具体说明

1、岗位需求确认

研究生院将根据选课结果,2023-08-30开始陆续开放助教岗位至任课教师端口,请提醒需要助教的课程任课教师在上述时间内及时登录系统确认需要助教的数量,请学院秘书老师及时登录系统审核通过。

由于本科大一新生课程将于第四周左右确定选课人数,待选课人数确定后,研究生院将开放这部分本科生课程至任课教师端口,课程任课教师可再次登录系统确认助教数量,请学院秘书老师登录系统审核通过。

陆续开放助教岗位,意指,某一个课程班达到文件要求的可设置助教岗位的最低选课数,即按最低助教人数发布,后续当选课人数增加,研究生院将陆续增加可招录助教人数。各学院可考虑在上述审核节点上,自行设置一个集中审核时间。

2、岗位申请及审核

①博士生可以点选多个课程提交申请;在其中某一个申请岗位被确认之前,可持续不断增加提交申请;一旦某一个申请岗位被确认,即不可再提交申请。

②每学期系统助教岗位申请审核为一次性开放,结束后不再对未落实助教岗位的博士生二次开放申报,建议有申报意愿的博士生在申报期间,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申报的助教岗位的审核情况,及时补充申报其他助教岗位。

③根据测算,助教岗位充足,请提醒相关研究生无需着急“抢”岗位。

④按目前的《研究生学业考核与分流管理办法》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实践即可,并非必须在本学期内完成,但请提醒学生尽早完成。

博士申请助教岗位及导师审核操作流程详见附件说明。

3、其他

系统教育教学实践-课程助教功能,仅面向2020秋季及之后年级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的教育教学实践(环节)学分认定,不可替代研究生“三助”的功能。

系统教育教学实践-课程助教功能,为任课教师和博士生双向选择,不确保能满足所有课程助教需求,也不能满足除2020秋季及之后年级非定向学术型博士生以外的研究生的助教申请。

建议未能最终落实助教的任课教师综合考虑校内其他助教招聘途径。 

 

2023830

研究生院

附件:系统教育教学实践功能操作流程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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