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类范例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论文作者获得博士/硕士学位之日至范例学位论文申报截止日应未满两年(2023年10月-2025年10月);
2.论文作者应为工程硕博士专项学生/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学生/科研院所自主培养研究生,其所获学位类型不限;
3.论文选题应围绕航空领域重大工程问题和重大需求,具有开创性和引领性,在科学理论、专门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一定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与航空领域无直接关联的学位论文不予受理;
4.论文答辩前已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作者撰写的学位论文,不能参加评选。每篇学位论文只有一次申报机会,已申报过的论文不再参加评选。不再受理已获得省部级或其他全国类社会团体同等评价的学位论文;
5.论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不谈及敏感或内部信息。
二、推荐渠道及数量
(一)单位推荐
我校可提名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3篇,硕士学位论文不超过5篇。
(二)专家推荐
两院院士可提名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篇;学会在任理事可联名推荐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1篇,每篇参评论文须由2位学会在任理事联名推荐。
三、申报材料
1.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工程类范例学位论文”推荐表(如学位论文为校企双导师指导,需要在推荐表中“联合培养导师姓名”和“联合培养导师单位”处写明联合培养导师信息);
2.学位论文综合介绍材料(5000字以内);
3.校企双导师联合培养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同时提供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信息系统导出的双导师证明、学位论文封面、署名校企双导师的学术成果等;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成果栏中学术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和刊登论文首页、专著封面和版权页、专利、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等;
5.学位论文;
6.学位证书复印件。
四、申报方式
上述材料纸质版按顺序整理,一式一份,送到校科协办公室(明故宫校区综合楼615室);电子版按顺序整理(推荐表需提供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校科协邮箱kx@nuaa.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工程类范例论文(博士/硕士)-姓名”,电子版材料须与纸质版材料内容保持一致。(请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到dongyan@nuaa.edu.cn)
请申报者于2025年10月19日前报送相关材料,校科协将组织校内评审,择优推荐。
联系人:胡百明 高清军 联系电话:84895802 84896113
附件:中国航空教育学会“工程类范例学位论文”推荐表
校科协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