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学院实验室仪器设备验收注意事项

时间:2019-04-02来源:航空学院点击:1624

10万—50万仪器设备验收,请联系学院党政办唐劼尧  84896316,15950516610。

2020年验收工作由吕晶淼老师负责,50万及以上非科研院招标的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请联系好厂家后,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吕老师安排时间(周末不接受预约),50万以上仪器设备一定要负责招标的职能部门开箱验收,切记不要自行开箱。

开箱验收明故宫校区集中在每周一,将军路校区验收集中在每周四。其余时间非特殊情况不接受验收。

国资处吕晶淼老师,84892765,13951796943,除国资处负责验收的人员外,项目组老师,厂家必须到场,另还需通知到档案馆黄科长84891933,13915956252;财务处房老师84893114;纪委晏处84890250;以及经费管理部门(学科办张老师84895789或实验室管理科殷老师84892765).进口设备还需通知恒响公司刘育红老师84896900   13605158940  望周知!谢谢


望相互通知,谢谢!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