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航 空 航 天 大 学
航 空 宇 航 学 院
院字(200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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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宇航学院
关于开展评选年度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系、所、中心,各党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在我院形成奋发进取,勇创一流的氛围,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学院决定,结合年度考核,在全院开展评选年度先进集体的工作。评选办法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周四)前按照评选办法进行提名推荐和申报,并将推荐和申报表于12月25日下班前交党政办范涛峰。
12月26日上午召开评审会,听取各单位对申报单位的情况介绍,进行评审,评审组由学院党政领导、院党委委员和各系、所、中心主要负责人或支部书记(一名)组成。12月26日下午召开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表彰对象。
附件1: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附件2:年度先进集体、年度特别奖申报审批表
2008年12月19日
附件1:
年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项目
“年度先进集体”三个,“年度特别奖”三个,评选对象为各系所单位(含学院机关党政办)。
二、评选条件
在教学、科研、管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团队建设、实验室建设、社会服务、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学生工作、服务保障、保密、安全稳定等方面做出表率、取得突出成绩和发展显著的单位,“年度先进集体”侧重综合性,“年度特别奖”侧重在某些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
三、评选办法
1、“年度先进集体”、“年度特别奖”由各单位申报,既可以以系申报,也可以以所、中心、实验室申报;
2、学院组织评审组进行评审;
3、最后由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表彰奖励
学院对获奖单位予以表彰,授予奖牌。同时,奖励“年度先进集体”单位3000元,奖励“年度特别奖”单位2000元。
五、其他
坚持标准。达不到评选条件时奖项名额可以空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