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届毕业研究生派遣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3-17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432
各位毕业班同学:
为了确保每一位同学按时离校,顺利完成2010届研究生毕业生的派遣工作,现将毕业生(研究生)派遣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请已签就业协议书但还未上交的同学务必于3月19日前上交。
二、  进京就业的同学请及时和用人单位联系,必须拿到《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及在京中央企业毕业生接受函》才能派遣。
三、  出国和京沪毕业生(未获得进京沪指标)以及未就业同学档案和户口的去向可以有两种选择:①“迁回原籍” ②迁往“人才市场”(经本人联系的托管地),请以上同学及时填写的《出国、京沪就业、未就业毕业生户口、档案办理申请表》(附件)。
四、建议京沪毕业生(未获得进京沪指标)以及未就业同学将档案及户口迁往省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后签约派遣或拿到进京沪表改派都在那里,自己可以任何时间直接去办理,比较方便。但须及时到省招就中心网站预约登记并打印接收函交至辅导员办公室。
     为规范研究生档案管理,今年毕业的研究生档案一律不留学校,请同学们务必按以上要求在3月22日前办理完毕。
 
出国京沪就业未就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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