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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信息(2)

时间:2010-09-20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281

航空宇航学院2007级推荐免试工作细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做好2010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的工作,我院按照学校发布的《关于做好200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详见校办公网)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推荐免试工作细则。

一、推荐程序

1、成立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成立学院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院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各系所主任、副主任、教务教学秘书及辅导员组成。

2、文件精神传达

组织全院2007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文件、通知内容,明确传达相关精神。

3、学业综合成绩考核

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学业综合考核。学业综合考核成绩按照各专业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计算排名,以便学生自我定位。

4、个人申请

依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学生结合根据自身情况确认是否满足推荐条件,符合推荐条件且在拟推荐名额范围内的学生填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确定专家面试名单

学业综合成绩考核进行后,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分专业分组对学生进行面试,给定一个面试评价。

6、综合排名、公示和最终推荐

综合学业综合成绩和专家面试评价,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对符合面试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排名,确定免试学生名单,在学院张贴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推荐免试学生填写申报表,推荐表上报学校。

二、推荐条件

政治思想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热爱社会工作,关心集体,成绩优异,能力突出,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本次推免工作将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或各类奖学金、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优先推荐。推荐的六个业务条件详见学校办公网发布的《关于做好200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参评学生原则上要求英语四级成绩425以上。推免学生原则上应选教授或博导为硕士阶段导师,并且同一导师所带学生人数不宜过多,原则上本次要求院士、长江学者所带学生不超过3人,教授不超过2(含第一批本硕名额)

三、名额分配

本次航空宇航学院面上推荐校内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名额39人,其中学术型17人,专业硕士22人;推荐至国防院所及相关单位名额有15人,原则上不推荐学生至国防院所及相关单位以外的学校。另经学生申报学校批准5名特殊专长学生获得推免资格。

四、具体时间安排

1201098日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小组。

2201099日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并对学生进行排名,制定推免工作细则。

32010910日――917日确定拟推荐校内、校外名单,上报教务处审核。

42010918日――921日上报“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跨学科培养”材料。

52010920日――109日首批推外学生联系接收单位,并上交接收函。

620101010日――1019日备选推外学生联系接收单位,并上交接收函。

72010925日――930日对推荐到本院学生组织面试。

 

                                                            航空宇航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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