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2-25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414
关于做好江苏省2011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选调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和生产一线锻炼成长,大力培养基层党政领导骨干和党政后备人才,根据《江苏省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依据江苏省有关部门的部署,现就我校2011届选调生的选拔、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人数
     2011年选调生从省内和部分省外重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不包括委培生、定向生。此外,今年继续招收部分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671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毕业生,除须具备上述六项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财政金融等专业要求,并志愿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等沿海开发地区工作。
 
三、推荐计划
1、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交通运输工程、应用经济学、水利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财政金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利用、生物医学工程等专业的研究生,可不占推荐计划。
2、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定向选调不占推荐计划,原则上同一专业不超过2人。
3、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的研究生,如符合沿海开发紧缺专业要求,可兼报定向选调。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学院党组织推荐、学校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面试考核。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推荐。
1、请各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毕业生个人自愿提出申请,学院党组织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毕业生。按照选调生条件和人选结构,一院至八院、航天学院分别推荐不超过5名毕业生,九、十、艺术、十二院可分别推荐不超过10名毕业生,属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及定向选调沿海开发紧缺专业应届优秀研究生不受此名额限制;
2、学校组织对学院推荐人选的资格审查,统一面试,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报送省委组织部;
3、省委组织部按规定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结果反馈各有关高校,学校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报名,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4、由省委组织部组织推荐人选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考试,考试科目为江苏省公务员A类,笔试成绩可在江苏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类别,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考察人选,面试考察人选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公布;
5、面试考察人选统一参加江苏省公务员面试,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省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对面试考察人选进行考察,了解人选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德才表现,以及任职和奖惩等情况。根据《江苏省录用选调生量化考评办法(试行)》,经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对笔试、面试、考察、任职、奖励情况进行综合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
6、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录用人选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7、体检合格的人选,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录用,录用人选名单在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江苏人事网站进行公示。一经录用,学校将不允许再另行择业。
8、录用人选确定后,省委组织部与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将办理相应毕业生派遣手续。录用人选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录用关系自动解除。
 
五、分配原则
     选调生分配根据各地对干部人才的结构需求,由省委组织部在全省范围内统一调配。一般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法律类专业可安排到基层法院、检察院工作。沿海开发紧缺专业选调生,定向分配到南通、连云港、盐城三市。分配后,按照公务员法和选调生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六、时间安排
    1、请各位同学于2011年2月28日(周一)12:00前将推荐人(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材料交辅导员处,报送的材料包括(表格在各班班长处领取):
(1)《江苏省选调生推荐人名册》(电子Excel格式即可);
(2)《江苏省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贴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和电子文档;
(3)每个学生的考核材料(500字左右),由辅导员为其在校期间表现做考核说明,同时交文本(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和电子文档;
(4)学生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
(5)学生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2、学校初定于2011年3月初统一组织推选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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