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在职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
3、
申报人员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见第三项)”中的相关材料,上报学院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档案袋一个,封面粘贴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除申请表外,其他材料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统一装订,在左上角平钉。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身份证和普通话证书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成功后直接用A4纸双面打印,每份申请表共2张纸,用订书钉装订牢固);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50周岁以上老教师外,其他所有人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汉语言文学教师须达二级甲等);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格检查表(要求:体检项目齐全,有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公章);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意见、填写人一律由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填写,鉴定单位全称填“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盖学院党委章);
7、 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免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还需提供印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8、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非师范专业申请人须提供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9、1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0、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1张贴在照片粘贴页上(要求: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与电子照片一致,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要求:单色背景,尺寸在20K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11、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以上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党政办主任或人事秘书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原件返还申请人。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要求
1、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如实填写:
(1)“工作单位”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宇航学院”;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出生日期”格式为19XX年XX月XX日,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栏,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相一致,且必须与电子报盘所选专业一致;
(9)“本人简历”应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2、申请表的第二页第一栏至“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填写要求如下: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甲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院行政公章;
3、申请人过去取得的其他类别教师证及其号码填写在备注栏。
五、各学院整理材料要求
1、 核查复印件信息是否经过核验,复印是否规范。
2、 检查提交照片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粘贴在指定位置。
3、 材料排放顺序是否符合要求。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