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见教务处网站),具体安排如下:
1. 抄袭检测工作: 5月29日前,完成毕设论文抄袭检测,抽查名单见毕设论文抄袭检测抽查名单.xls(共有179名学生)。
2. 5月30日前,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网上提交;
3. 6月3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分组以及各系所答辩的安排工作;
4. 6月7日前,各系所应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小组的评定成绩和评语须在6月10日前全部提交至“本科毕业设计管理系统”,否则将影响学院成绩评定工作;
5. 未能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或没有通过答辩的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修改或重新准备后,经学院审核同意,可向院级毕设工作指导小组申请补答辩,补答辩的时间至少在正常答辩的两周以后;
6. 6月11日前,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的打印、装订和归档工作。地点:明故宫校区C-17号楼(能源动力学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