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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03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238
各位老师: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4〕7号)精神,现将我校2014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具备高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受聘高校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内。
二、工作安排
1.请拟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老师于9月10日前到学院党政办公室预报名并自行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或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
3.9月30日前完成体检。我校指定体检医院为南京军区总医院。请申请人于9月30日前完成体检(空腹,不饮水),费用自理。体检表请统一用《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请务必双面打印
4.10月8日至10月13日,学院组织完成对申报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思想品德鉴定等相关工作(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上报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安排,请各有关单位9月16日前将教育教学能力专业评议组名单(5-6人,并且至少有一名学院督导组成员参加)及《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安排情况》(见附件1)报师资办(电子版发到szb@nuaa.edu.cn),以备省教育厅检查。
5.10月13日至15日进行现场确认。申报人员自备档案袋,自行打印材料袋封面页,将封面页粘贴在档案袋外部,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顺序装订入档案袋内,上报学院,学院认真核对复印件和原件,确认无误的当场返还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在验核情况栏打“√”,依规定可以免于提供材料的请注“免”。审核人在现场确认人签字栏内签名。
6.10月16日前学院把材料齐全者的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同时报送加盖学院公章的申报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及其电子版(参见附件2)。
7.10月31日前,校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材料核实、审查和认定并上报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流程
2.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注意:“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为思想政治类;选择确认点时选择本人任教学校。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与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注意:所填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照片下方有效部位加印本人身份证号码,上传时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
4.依次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注意:如果申请人注册成功后不点击“提交,直接按退出”,则不能成功注册申报。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注册成功”,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6.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对申报信息进行修改。
7.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打印出申请表后,申请人应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并在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申请表应双面打印在一张A3纸上,请勿选择在线打印,导出的PDF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需贴照片。打印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三页不得手填、涂改。
8.申请人每次登录系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或关闭浏览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四、上报申请材料要求
 参照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要求准备,具体要求请参见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锁娟
联系电话:848927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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