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1学期
教师申请课堂教学综合评估的通知
各位老师:
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估及本科实验教学评估的工作已开始申报,请需要申报“教师课堂教学综合评估”的教师填写“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申请表”(见附表1)。以上材料提交的截至日期为9月30日,过期校评估办一律不予受理。
本学期将继续加强对新教师上课的资格审定,并将组织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
注意:
1、上学期课堂教学评估学生评估和综合评估已公布,具体结果可登陆教学评估办网站查询。
2、参加学校教学竞赛等学校认可的奖项可以免申请教学综合评估,学院教学竞赛获奖不可免教学评估。
特此通知。
航空宇航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