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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1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226
各位老师:
教职工岗前培训是学校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岗前培训规定》(校人字〔2006〕24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4号)精神,现将2015年教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新聘教师岗(含学生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人员;
2. 因故未能参加2014年岗前培训的人员;
3. 以往参加岗前培训考试未通过规定科目者。
二、培训内容及时间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课程培训、专题讲座和课堂教学实践等部分,培训时间拟定于9~11月(具体培训计划另行通知)。已持有《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且具有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人员,可不参加2015年岗前培训的课程培训及考试。
三、考试工作
1.岗前培训结束后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其中《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三门闭卷,《教师职业道德概论》开卷。考试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12日、13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2.考试内容:新聘用的教师岗(含学生辅导员)、其他专业技术岗人员须参加的考试科目为《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
新聘用的管理人员须参加的考试科目为《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教育法教程》,也可自愿参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的考试。
3、免考事项: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教育学学科门类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可以申请免修《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申请免修需提供相关学科门类毕业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附件1)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方可免修,具体相关规定详见《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
4.岗前培训的成绩记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岗前培训考试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转正定级和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之一。参加上述考试,且成绩合格者,由江苏省教育厅颁发《江苏省高校新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考试不合格者,须参加下年度培训,成绩合格后发合格证书。
5.严肃考场纪律。2013年考试中通报违纪的考生,2014年、2015年不得报名考试(以此类推)。
四、培训及考试报名费和教材费
岗前培训的培训费用每人320元(单科培训费用80元/门)由学校统一支付,重修人员费用自理。
考试报名和教材费自理。考试费为20元/门。教材分别是:《简明高等教育学》每册28.00元,《高等教育心理学》每册28.00元,《教师职业道德概论》每册28.00元,《教育法教程》每册30.00元。报名时请注明是否购买教材。
五、培训报名及相关事项
各单位于9月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学院党政办:
(1)《参加培训、考试人员的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flying@nuaa.edu.cn
其中:补考报名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补考”,并将已通过的科目的成绩填写在相应的考试科目栏中;符合免考者在相应科目栏注明“免考”,同时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考试费、培训费(仅重修人员交纳)和教材费;
(3)考生一寸照片一张(请在照片背面标注学院、姓名);
六、培训管理
为保证培训质量,严格培训纪律,根据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凡累计病、事假缺课超过30课时(参加两门课培训的管理人员缺课超过20课时)或旷课10课时以上者不得参加考试并视为培训不合格。我校规定:新聘教职工在三年内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岗位津贴下浮一级,年终考核不得评优,三次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
岗位培训关系到青年教职工的成长与发展,涉及切身利益。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单位参加岗前培训人员的报名工作,安排好参加岗前培训人员培训期间的工作,加强对参加培训人员的管理,确保参加培训人员的出勤率和培训效果,圆满完成2015年的岗前培训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892452
 
附件:1.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免试申请表
2. 2015年岗前培训考试报名汇总表
3. 专任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
人事处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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