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时间:2016-05-26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04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6年6月8日前提交《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至学院科研办,成果附件附后。
请注意结题要求。
如有延期,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延期申请交至学院科研办。
学院科研办 李红艳
84892100
2016-5-26
关于组织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学校将对2014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进行结题验收,请各单位组织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的准备工作。为保证项目结题验收的规范性和高效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对照立项任务书中的科研计划和研究任务撰写结题报告,务必做到客观真实、内容详实、成果明晰。
2.列入研究成果统计表中的获奖、论文/专著、专利必须提供附件证明材料。
3.项目附件材料包括论文、软件、数据库、模型、专利等,必须是在项目进行期间完成的方可收入。
4.附件中论文、论著等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附件收入验收材料;作为附件的论文、论著仅需提供刊物封面、论文所在目录页、文章首页和标注页的复印件(请将标注页的项目编号用荧光笔标出)。
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至少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篇唯一标注本基金号的SCI论文,方能结题。
5.项目经费决算表必须由财务处签章,结题项目经费不得有结余。
 
二、结项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提交《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一份至所在学院。
2.校科技部将对项目结题报告和附件材料进行严格形式审查,凡未能通过形式审查的,一律不予验收;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后续验收评审形式将另行通知。
3.如因客观原因需延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见附件3),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交由科技部审批,项目延期申请仅限一次,期限为一年;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无法结题的项目,由校科技部收缴结余经费,其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和其他我校任何有限报名额的计划项目
    联系人:张小兰   84892758
附件:
1.2014年度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清单附件1:2014年度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清单.xls
2.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结题报告模板附件附件2:青年科技创新基金(理工类)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
3.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附件3:项目延期申请审批表模板.doc
 
 
 
        科技部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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