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宇航学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时间:2016-09-27来源:南航航空宇航学院点击:1102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16〕82号)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审原则:
    根据校给定的名额,考虑到各专业学科差异,原则上按二级学科点人数比例评选。
二、申报资格: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三年级硕士生和三、四、五年级博士生(五年级博士生仅限直博生)。研究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获得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同时参评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
(2)学习认真刻苦,已完成所有课程考试且无不及格现象;
(3)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导师同意推荐;
(4)规定时间内,本人提出申请;
(5)按评审细则提供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标准:
  本次国家奖学金评选以研究生就读期间创造性大或有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科研成果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社会工作情况,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等择优评选。具体标准如下:
1、评分表
 
 
硕士评分标准表
姓名
成绩(40分)
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获奖和荣誉(15分)
素质能力拓展(5分)
SCI
EI
核心
会议
专利
科研
项目
科研获奖
 
 
 
 
 
 
 
 
 
 
 
注:硕士最终评分表分三大项:成绩40分,荣誉及素质能力拓展20分,此两项分数总和不能超过该项目总分;论文其他科研成果按评分标准给分,上不封顶。
 
 
博士评分标准表
姓名
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
获奖和荣誉(15分)
素质能力拓展(5分)
 
SCI
EI
核心
会议
专利
科研
项目
科研
获奖
 
 
 
 
 
 
 
 
 
 
注:博士最终评分表分两大项:荣誉及素质能力拓展20分,此两项分数总和不能超过该项目总分;论文其他科研成果按评分标准给分,上不封顶。
 
2、各项评分标准
(1)学业成绩:
硕士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如下:所有有分数的学位课程成绩(百分制)乘以学分求和除以总学分得到的分数即为总平均分。最终计算分数为总平均分*0.4(取小数点后一位)。
(2)科研成果:
(A)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在读学历入学起至2016年8月底。
(B)材料递交要求:
A、论文材料
1)已发表的论文:
a、刊物封面复印件
b、目录复印件
c、论文首页复印件(能证明作者顺序及单位)
备注:论文首页有http://(DOI)…链接地址的文章可以不提供刊物封面复印件和目录复印件,SCI论文Online可视为发表,需要提供如下证明文件:1.录用通知;2.Online版本论文;3.Online论文列表。以上材料均需导师签字。
2)已录用的论文:
a、录用通知单
正式的录用通知单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公章;非正式的(如:邮件形式)需导师签字。稿件录用通知单上需有录用日期,作者顺序,如因不同杂志录用通知单不同格式,没有日期或作者顺序,需写一份情况说明,导师签字证明情况属实。
B、专利材料递交要求:
对于已授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请提交专利授权书的复印件,并由导师签字;对于已公开的专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专利检索网(http://www.sipo.gov.cn/zljsfl/)的检索结果为准,请将检索到的网页打印一份,与其它材料一并上交,需导师签字。
C、主持科研项目材料递交要求:
提供项目申请书、结题书,并由导师签字。
D、科研项目获奖材料递交要求:
请提交项目获奖证书以及排名顺序的复印件,需导师签字。请在材料上注明“科研项目获奖”。
(C)论文计分:
论文计分标准参见下表,论文分可累加。
论文计分表
论文等级
分值/篇
系数2
发表
录用
SCI/SCIE 一区
30
1
0.8
SCI/SCIE 二区
20
1
0.8
SCI/SCIE 三区
15
1
0.8
SCI/SCIE 四区
12
1
0.8
EI英文
8
1
0.8
EI中文
6
1
0.8
重要核心
6
1
0.8
核心期刊
4
1
0.8
国际会议
2
1
0.8
全国会议
1
1
0.8
注:
1)单篇论文分数=分值×系数(系数包括作者位次和论文状态两项),论文总分为单篇分数之和;例如:一人以第一作者录用了一篇SCI/SCIE 一区文章,那单篇论文分数为30*1.0*0.8=24分;
2)论文必须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第一作者的所在第一单位;
3)在国际期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的学术论文,可以有一篇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为本校合作教师或导师,硕士生或博士生为第二作者;
 4)SCI/SCIE 分区表以中科院SCI论文分区表为准,查询网址:http://www.fenqubiao.com/,用户名密码均为:nuaakjb(南航ID有效),分区按小类为准;
5)单篇论文同为SCI、EI或核心的,不重复统计,以最高分数为准;
6)会议EI检索按会议打分。
(4)专利计分
专利第三作者(含)以后不计分;专利分可累加。
专利成绩计分表
项目
分值/项
发明专利授权
8
实用新型授权
软件著作权授权
4
 
发明专利公开
2
 
注:
1)单项专利分数=分值×系数,专利总分为单项专利分数之和;
2)若在此期限内一项专利经历了公开和授权两个过程,只按授权计分,即不重复计分,其中可以有一个专利的第一申请人为本校合作教师或导师,硕士生或博士生为第二申请人;
3)除以上规定的计分外,其他与专利有关的事项不计分;
4)专利必须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作者的所在单位。
(5)科研创新项目计分
 
级别
分数
第一作者主持并完成科研创新项目
国家级
10
省部级
6
校  级
3
 注:横向课题不计算分数,涉密项目与院科研办联系,由科研办认定综合给分。
(6)科研获奖计分
      科研获奖的请提供获奖证书,由院评审小组按获奖情况综合打分。
(7)参与国际化培养
     自在读学历起止2016年8月底,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加6分。
 
3、获奖和荣誉、素质能力拓展成绩
获奖及任职等认定时间为申请人自在读学历入学起至2016年8月底,获奖以证书时间为准。
(1)  在科创、文体等比赛中成绩突出,获得奖励或荣誉者,按照如下计算方法计算成绩:
(2)   
获奖和荣誉记分表
 
类别
分数
系数1
系数2
系数3
 
科创
文体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排名第一
排名第二
其他
获奖或荣誉
 
国际级获奖
15
1
0.5
1
0.8
0.6
1
0.8
0.6
国家级获奖
10
省部级获奖
6
校级获奖
2
注:科研获奖不在此重复计分;获奖及荣誉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同一作品获奖以最高级别获奖计分,不重复计分;校研究生评优评奖(如三好、优干等)获评奖项在此不计算。
 
(2)在读期间,积极参与社团及公益活动,能力突出者,按照如下计分表计算成绩:
 
素质能力拓展记分表
素质能力拓展
学生领袖
5
校级以上学生联合会
校院学生领袖
4
校研会主席
院研会主席
3
校研会副主席
院研会副主席
校院学生骨干
2
校研会部长
院研会部长
班长、党支部书记
1
校研会副部长
院研会副部长
副班长、副书记
校院组织干事
0.5
校研会组织干事
院研会组织干事
班级、支部委员
注:任职以校院研会名单、班级任职名单为准,任职需达到一年以上。任职以最高职务计分,不累加。
 
四、评审时间安排:
(1)2016年9月30日前,学院公布评审细则,成立评审委员会;
(2)2016年10月8日下午5点前,申请研究生按硕士、博士分别填写附1《2016年航空宇航学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并与相关材料一起交至班长处,各班班长按细则认真核对无误后交18-509辅导员办公室,附1、附2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班级汇总后发至 nuaayanjiusheng@163.com。
(3)2016年10月10日下午5点前,公布申报人申请材料供全院师生核查。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核查完毕,核查期间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评奖资格。信息登记错误的及时通知本人修改,不另作公示。核查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申请人申报信息不作改动。
(4)2016年10月14日下午5点前,学院公布获奖候选人公示名单。
(5)2016年10月17日前,获奖候选人递交纸质版附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张纸正反打印)至18-509辅导员办公室,附3、附4或附5 电子表(以学号+姓名命名)发至nuaayanjiusheng@163.com。
 
附1:2016年航空宇航学院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2016年航空宇航学院博士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表
附2:2016年航空宇航学院硕士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2016年航空宇航学院博士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附3:201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4:2016硕士国奖奖学金汇总表
附5:2016博士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注:此评审细则最终解释权归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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