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宇航学院关于做好系(所)行政班子和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0-10来源:航空学院点击:861
航空宇航学院
关于做好系(所)行政班子和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系(所)、各党支部:
    我院各系(所)党支部任期已满,部分系(所)行政班子任期已超过6年,根据《航空宇航学院系(所)行政班子和党支部换届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于2016年10月起,组织开展系(所)行政班子和党支部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严格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乐于奉献、顾全大局、清正廉洁的标准,选好系(所)党政班子。
2.注重民主: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教职工个人意愿,全方位听取全体教职工和全体党员的意见,确保换届过程公开、透明。
3.明确责任:明确新党政班子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实施年度考评和任期目标考核。行政班子成员和支部委员不兼任,各自承担相应的工作责任。
4.优化结构:优化班子的年龄、学缘、专业、性格等方面的结构,着力培养年轻后备干部。
 
二、资格条件
候选人除了应当具备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与工作岗位相对应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非支部书记的支部委员除外),学风严谨,能在教学、科研及其它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关心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具有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民主作风、合作精神和管理能力;
4.坚持原则,顾全大局,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好,在教职工中享有较高声誉;
5.年富力强,精力充沛,系主任(所长)和支部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0月底前:学院党政班子成员与各系(所)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教授委员会委员等沟通交流,听取换届意见建议;召开各系(所)党政负责人会议,进行换届动员,具体布置换届工作任务、要求与安排;各系(所)组织召开本系(所)教职工大会和党员大会,参照任职资格要求,以无记名方式对新一届行政班子和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分别进行民主推荐。
11月10日前: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并通过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全面考察。
11月20日前:根据民主推荐和全面考察的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和人岗匹配等情况,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新一届系(所)行政班子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
11月30日前:再次召开各系(所)教职工大会,对确定的行政班子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民意测验;召开各系(所)党员大会,对确定的支部书记、委员候选人(差额)进行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由新的支委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人选。
1210日前学院党政联席会(党委会)讨论研究,决定各系(所)党政班子、支部委员组成方案,按学校相关程序任命。
 
四、组织领导
为组织好本次换届工作,学院成立换届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孔垂谦  夏品奇
成 员:高存法  沈  星  王中叶  蒋彦龙  钱征华 
李洪生  刘伟清  贡海俊
 
五、工作要求
1.系(所)换届是加强学院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系党支部要加强宣传,引导教职工正确认识本次换届工作,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确保学院和谐稳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2.全院教职工要本着对学院和系(所)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行使自己的参与权、选择权,公平推荐新一届行政班子和支部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拉票贿选等违规违纪行为。
3.在各系(所)行政班子和支部委员换届期间,原班子和支部委员要继续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换届工作接受师生员工监督。学院党委监督电话:84892151。联系人:刘伟清。
 
 
 
航空宇航学院
 
二�一六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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