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特色班的选拔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学院拟在2016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学生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特色班,现将具体选拔办法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要求,紧密结合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发展的需求,系统改革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将参与计划的学生培养成为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工程技术人才。
二、培养模式
校企联合培养、强化实践。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学生开放;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实行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人才新模式。坚持开放式、淘汰制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实践活动,在本科阶段学生累计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级实验室和企业学习,培养“卓越计划”学生掌握先进的现代工程技术和先进企业文化修养,注重工程意识和工程思维的培养,着力提高学生的工程素养。
三、选拔数额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择优选拔20人。
四、报名条件
2016级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除培优班)专业的本科生,当前学分绩点在3.0以上,对航空航天有执着的爱好,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创新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学生,可放宽绩点要求。
报名学生应品德优良,身体健康,立志从事工程实践工作,具有活跃思维、创新意识和主动实践意识,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参加过研究性社会实践活动,或获得过国家级竞赛奖项,或拥有发明专利者优先考虑。
五、相关工作安排
1.宣讲会
学院于5月15日前组织宣讲活动。
2.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选拔申请表》(附件1),于5月12日前将纸质版报学院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辅导员处。
3.考评
学院于5月20日前组织专家面试,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申请材料、面试表现等给予综合评分,初步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4. 学校审核。
根据学生综合面试成绩,学院上报面试结果至学校教务处审核,经公示后确定录取名单,学校发文公布。
航空宇航学院
2017年5月5日
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选拔申请表
航空宇航学院飞行器设计与工程专业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选拔申请表
学号 | 姓名 | ||
E-mail地址 | |||
担任 职务 | |||
成绩情况(以下由申请人填写,辅导员审核) 已修主要课程成绩: 高等数学 ; 大学物理 ; 工程图学 ; 大学英语 ; 一年级综合成绩情况: 一年级审核学籍学分的平均学分绩点 ; 学分绩点专业排名: / (名次/专业人数) | |||
申请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班的理由: 学生签名:(手签) 年 月 日 | |||
过往所获奖励,参加实践类、科技类活动,或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服务等: | |||
辅导员推荐与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面试意见(打√): □同意录取 □不同意录取 面试组组长签名(盖章): 学院院长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请正反打印,不改变表格形式及大小,可手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