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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本校博士毕业生师资选留工作通知

时间:2018-06-07来源:航空学院点击:2909
各系、所:
根据《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暂行办法》(校人字〔2016〕15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18年上半年本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师资选留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留对象
申请教师岗位的本校博士学位获得者(毕业后有两年以上海外学术经历者按《师资引聘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4号)规定的条件和流程另行引聘)。
二、选留条件
(一)根据《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暂行办法》规定,申请者、学科和团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者学术成果突出;
2、申请者具有一年以上海外学术经历;
3、所在学科实力强或人才紧缺;
4、拟加入科研团队的水平高;
5、所在学科选留师资限额、博士生导师选留博士限额。
(二)其他选留通道:
1. 学术成果特别突出,具有入选学校“长空学者”计划潜力者,可采用“绿色通道”选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2.新增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可选留优秀本校博士毕业生组建团队,每位人才仅限1名。 
3.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可先申请进入博士后流动站或专职科研岗位工作,符合规定条件后再申请教师岗位。
三、选留工作安排

2、学院评审。学院于2018年6月22日之前组织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学校评审。学校于2018年7月5日前,组织本校毕业生师资选留评审组进行考核、评审,获得2/3以上同意票数者通过。
4评审组通过的拟聘人员报校长办公会审核批准后在人事处/高级人才办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储瑾蓉            
联系电话:84893240 

  
           航空宇航学院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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