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单位:
根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若干规定》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教师学位层次的若干规定》,现将2019年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于2019年报考攻读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须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教职工申请在职攻读学位必须坚持学用一致的原则,申请报考的专业应与所从事的专业或所在岗位相适应。
二.申报程序
1. 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填写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职攻读学位申请表》(附件1);
(2)以上材料请于2019年3月6日前交学院党政办A18-5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chujinrong@nuaa.edu.cn。
2.学院将根据教职工队伍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3.人事处将根据各单位所报计划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反馈各单位。凡未列入学校2019年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计划的,当年度学校不予推荐报考。计划外就读的,不享受学校有关学历提升的政策。
4.经审批并考取在职研究生人员须与学校签订在职攻读学位协议书。
三.请2018年取得高一级学历(位)的教职工及时到人事处人事事务科办理备案手续。
联系电话:84893240 储瑾蓉
附件:
航空学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