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
根据《“长空学者”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校人字〔2017〕5号)、《<“长空学者”计划实施暂行办法>补充细则》(校人字〔2018〕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9年度“长空学者”的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针对校内外公开遴选。
二、申报条件
(一)“长空英才”申报条件
1. 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自申报当年1月1日算起)。
2. 能够把握本学科的发展方向,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学术构想,在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学术成果得到广泛认可。
3. 具备在“长空英才”岗位聘期内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或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潜力;原则上申请者应已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或省部级人才计划。
(二) “长空之星”申报条件
1. 博士毕业两年以上,至少有一年以上在海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学术研究经历,副高以上岗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自申报当年1月1日算起)。
2. 具有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大学术发展潜力,是所从事学科领域中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3. 具备在“长空之星”岗位聘期内入选“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的潜力。
(三)按照各类国家级人才申报年龄限制,结合聘期管理,对于特别优秀的申报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反映个人学术业绩与成果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空学者”候选人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 学院推荐。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条件及发展潜力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学校遴选。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专家遴选委员会根据本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公开答辩情况,提出选聘意见。
4.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5.聘任。签订培养协议和工作目标任务书。
已入选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者,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直接入选“长空英才”计划;已通过上述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函评、进入会评的人员,由本人申请,经学院审核、学校批准,直接入选“长空之星”计划。
四、遴选时间安排
1.2019年6月3日(下周一)前请各学院将本次拟推荐申报“长空学者”人员的以下材料报学院党政办(A18-504),同时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每位推荐人选的电子申请表和附件材料整合成一个PDF,候选人推荐汇总表单列(发送至chujinrong@nuaa.edu.cn):
(1)《“长空学者”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1);
(2)附件材料1份。附件材料请按照以下内容及顺序整理:
1)附件材料封面和目录(须标注页码);
2)重要科研获奖、承担主要科研项目、所获专利情况等证明材料;
3)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的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
5)其他证明材料。国内外重要学术兼职证明,有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
(3)学院2019年度“长空学者”候选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请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书内容和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有关涉密人员的资料,按学校有关保密制度执行。
2.2019年6月21日前学校组织专家遴选委员会评审。
3.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长空学者”聘任和协议签订工作。
联 系 人:谈静艳,梁欢(人事处);储瑾蓉(学院)
联系电话:84895923,84892461(人事处);84893240(学院)
电子邮箱:rck@nuaa.edu.cn(人事处);chujinrong@nuaa.edu.cn(学院)
学院党政办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