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字[2018]62《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单位绩效薪酬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学院现对2019年7月1日前在岗的全体教职工实施2019年度岗位考核。
专职教师岗位考核具体实施措施按照院字[2018]10号《关于印发<航空宇航学院教师基准工作量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机关工作人员的岗位考核按照院字[2019]01号《关于印发<航空宇航学院行政管理岗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岗位考核结果使用按照《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单位绩效薪酬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 党字[2018]62《中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二级单位绩效薪酬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
2. 院字[2018]10号《关于印发<航空宇航学院教师基准工作量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3. 院字[2019]01号《关于印发<航空宇航学院行政管理岗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字[2018]10号关于印发《航空宇航学院教师基准工作量考核实施办法》.pdf
院字[2019]01号关于印发《航空宇航学院行政管理岗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航空学院
2019-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