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2021届研究生毕业工作,宣传优秀毕业研究生典型,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航空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额共85个,根据各系所2021届预期毕业研究生人数,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直升机系(011) | 14 |
飞行器系(012) | 19 |
基础力学与测试系(014) | 1 |
人机与环境工程系(015) | 7 |
空气动力学系(016) | 9 |
航空航天交叉研究院(018) | 1 |
振动工程研究所(0131) | 6 |
结构强度研究所(0132) | 7 |
微纳器件系统研究所(0133) | 2 |
智能材料与结构研究所(0134) | 12 |
精密驱动与控制研究所(0135) | 5 |
院研究生会 | 2 |
若若系所有未使用完名额,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参选范围
2021届毕业硕士生,2021届按期毕业的博士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成绩优秀,学位论文评价优秀,科研能力突出,在校期间曾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类竞赛获奖或其他科研创新成果突出,至少获得过一项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到国家重点单位就业的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流程
1.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拟参评研究生填写【附件1:航空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报表】,于3月20日18:00前将【附件1】纸质申请表交各班团支书,电子版【附件1】以“学号-姓名”命名,发各班团支书汇总;各班团支书于3月22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汇总交至明故宫校区A18号楼515房间,电子版发指定邮箱573371822@qq.com;
2.学院组织各系所专兼职辅导员、教师代表于3月23日之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3.公示无异议获评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通过新版研究生系统-研工管理-评优评干项目-选择优秀毕业研究生,填报相关信息,由导师、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研工部进行线上审核;
4.学校发文表彰后,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将评优申请表通过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后装入学生档案。
航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